2022-06-20
市场监管总局26日公布六起2021年交通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典型案例: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自立项目收取燃油保管费、出车费、质量检查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超标准收费、收取明令取消的项目,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明令取消的项目,裕佳昌(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只收费不服务等。
众所周知,减税降费是近些年的主基调。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上个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这对中小企业又是一大利好。然而在为企业减负的背景下,仍有给中小企业增负的不良现象。此次公布的六起典型案例,是交通领域大企业在向中小企业乱收费。
针对涉企乱收费,有的当事人已退还全部多收费用;有的当事人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相关规定,已被立案调查;有的当事人已被责令改正并开出罚单。这些典型案例说明,涉企乱收费行为难逃法网。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或查处,不仅是对违法当事人的惩戒,也维护了被收费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是对交通领域其他企业的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清楚被收费企业都是谁,但乱收费企业明显是交通领域的大企业。比如中国航空油料西安分公司在当地航空燃油供应方面基本处于垄断地位,航油需求方不敢得罪。再如,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所辖区域的铁路运输方面是绝对的“老大”,与之存在合作关系的企业也不敢对“老大”说不。
当这些大企业乱收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以大欺小”?由于这类大企业在所在区域、所在领域处于强势地位,与之相关的中小企业自然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前者不自律,就会向后者乱收费。后者有可能是“敢怒不敢言”,只能乖乖按照前者要求支付不合理费用。令人欣慰的是,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为中小企业撑腰,对大企业乱收费行为进行依法治理。
这不免让人想知道,交通领域大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是否与垄断有关?在网上检索相关企业会发现,其经营行为常与垄断存在关联,如航空油料大型企业涉嫌“航油垄断”,大型港口领域同样存在一定垄断。当这些领域的大企业处于市场支配地位,就容易滥用这种地位获取利益,包括乱收费。因此,要想杜绝大企业乱收费,可能还需反垄断。
希望此次被曝光的交通领域相关大企业,大要有大的样子,大要有大的责任,自觉配合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而不是逆向而行增加中小企业负担。同时,有关部门对这类大企业要加强监管,一旦涉及乱收费问题,既要依据《价格法》等查处,也要调查是否触犯《反垄断法》。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治理,才能防“以大欺小”式乱收费。老鹰